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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当代: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4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现就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签署<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井冈山
市星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及保证人崔玉杰签署了《关于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因承诺方无法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限
内全部以现金方式实现支付补偿款,经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约定以房产作为
承方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1,475 万元(经评估)业绩补偿款。补偿协议未改变业绩
承诺应补偿金额,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签署补充协议,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签署意向协议,有利于推进出售河北当代100%股权的事项,
从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周转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所签署的意向协议涉及出售河北当代100%股权事项,该出售
股权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后续公司需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
律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相关工作。
    (3)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事项,并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 易宪容    _________ 苏培科    _________ 田旺林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