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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当代: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11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ST 当代         公告编号:2021-09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的事项和规定。

                                     1/5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凡在 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 SOHO 尚都北塔 A 座 8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21-084)。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
                                      2/5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 SOHO 尚都北塔 A 座 8 层。
    (三)登记时间
    2021 年 12 月 23 日、24 日 每天 9:00-12:00,13:00-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见附
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食宿、交通费等全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受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提前 1 个工作日(即 12 月 24 日前)
将现场提问内容提交公司会议工作人员。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510906
    联系人:李女士
    七、备查文件
    1、八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3/5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73”,投票简称为“当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当代
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按以
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注:1、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
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多选或未选视为对该议案投票的授权委托无效。
       2、 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2021 年 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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