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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9-27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5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
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丁明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集团公司借款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
司续借 6000 万元,利息 6%,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9 月 22 日,
归属于 2014 年度的借款利息金额为 100 万元;该议案导致累计关联借款利息金
额超过 3000 万元,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下为
归属于 2014 年度公司向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明细表:
                                                                    归属于
                                                                   2014 年度
序号          提供借款方                 借款主要内容
                                                                   利息(万
                                                                      元)
                                借款 13304.83 万元,利息 6%,借
 1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749.51
                                款期限 2013.12.5-2014.12.4
                                借款 4000 万元,利息 6%,借款期
 2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141.33
                                限 2013.7.31-2014.7.30
                                借款 6000 万元,利息 6%,借款期
 3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272.00
                                限 2013.9.23-2014.9.22
                                借款 27000 万元,利息 6%,借款期
 4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1642.50
                                限 2014.1.1-2014.12.31
                                借款 4000 万元,利息 6%,借款期
 5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102.00
                                限 2014.7.31-2015.7.30
                                借款 3000 万元,利息 6%,借款期
 6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92.00
                                限 2014.7.1-2015.6.30



                                       -1-
                            合 计                                 2999.34

本次
董事
                                借款 6000 万,利息 6%,借款期限
会审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014.9.23-2015.9.22
议的
借款

                            合 计                                 3099.3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为 73,270 万元的贷款融资额度,明细如下:

 贷款方          贷款银行       贷款额(万元)          取得贷款的途径

恒天海龙      中国工商银行股
                                                  由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提
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潍坊         20,000
                                                  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          市寒亭区支行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恒天海龙      中国建设银行股                      有土地、房产及设备一宗提供
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潍坊         40,000       抵押,同时中国恒天集团有限
公司          市寒亭区支行                        公司提供14,900万元连带责
                                                  任担保
恒天海龙      交通银行股份有
                                                  由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提
股份有限      限公司潍坊市分         10,000
                                                  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          行
恒天海龙
              潍坊银行寒亭区                      由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提
股份有限                             3,270
              支行                                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
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5991 万元的贷款,明细如下:

 贷款方          贷款银行           贷款额(万元)          取得贷款的途径



                                       -2-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
山东海龙
             山东安丘农村商                           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
博莱特化
             业银行股份有限            2,584          存货质押并追加恒天
纤有限责
             公司                                     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
任公司
                                                      供连带责任担保
山东海龙
             中信银行股份有
博莱特化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潍坊市分            2,187
纤有限责                                              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行
任公司
山东海龙
博莱特化     潍坊银行安丘支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
                                       1,220
纤有限责     行                                       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任公司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海龙博莱
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江建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
议案》
    根据江建明先生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的《辞职报告》,江建明先生因工作原因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江建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
他职务。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 9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江建明先生
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
江建明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
事的忠实、勤勉义务。
    因工商变更登记需要,独立董事离职需经股东大会确认,该议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由衷感谢江建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做出的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李光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
案》
    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提名,拟选举李光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3-
    李光女士简历:
    李光,女,1962 年 12 月 3 日出生,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纺织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东华大学材料学院教工第
二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工会副主席、女教授联谊会会长。现任东华大学材
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李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也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和要求。上述独立
董事的个人资料需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审查。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