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12-16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6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
部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丁明国先生主持,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暨增资扩股的议
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天海龙”)和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
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2012 年度破产重整过程中,由潍坊市
政府平台公司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和置业”)共代偿了 8.49
亿元债务;截至目前,借款余额为 8.09 亿元。
经与恒和置业协商,博莱特拟以所欠恒和置业的部分债务实施债转股,方案
要点如下:
1)将博莱特欠恒和置业债务中的 476,052,565.66 元实施债转股并签订债转
股协议。根据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博莱特股东价值为
50070 万元,恒和置业对应债权价值为 476,052,565.66 元。债转股后恒天海龙
和恒和置业分别持有博莱特股权 51%和 49%,由恒天海龙控股。
2)债转股后,博莱特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由三人组成,
由恒天海龙委派二名,恒和置业委派一名,由恒天海龙委派董事长并推荐总经理,
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白杨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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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杨先生的辞职报告,白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张海文女士
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如下:
张海文,女,1967 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
司企管处处长、企管计划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法规部部长、董事会
秘书、证券法规处处长、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于 2011 年 10 月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海文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
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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