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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龙: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1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04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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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丁明国               董事长              工作原因                   张志鸿

         许深                 董事               工作原因                   张志鸿

        王曰普                董事               工作原因                   申孝忠

        李建新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李光


    公司负责人申孝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杜源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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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1,131,618.00          483,204,028.88                         -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9,642,645.74          -101,835,804.45                       1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4,799,642.81          -102,581,064.23                        7.5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741,821.29           -31,735,747.15                       25.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38                   -0.1179                     11.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38                   -0.1179                     11.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86%                  -21.63%                       -32.2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006,590,571.05         3,012,838,280.73                        -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2,755,987.28           211,246,674.47                       -41.8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104,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2,125.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9,128.81

合计                                                                  5,156,997.0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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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4,28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恒天集团有
                 国有法人              29.77%     257,178,941
限公司

潍坊市投资公司 国有法人                 3.57%      30,871,306

上海东银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      22,500,001
限公司

山西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信海七 国有法人                 1.88%      16,230,000
号集合资金信托

四川信托有限公
司—宏赢二十五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1%      13,085,480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谭帮文           境内自然人             0.71%       6,161,898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中信信
托稳健分层型
                 国有法人               0.50%       4,330,088
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1318C 期

四川信托有限公
司—宏赢六十七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2,969,100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吉祥 2 号 国有法人                0.33%       2,809,100
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李禾             境内自然人             0.29%       2,532,45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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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257,178,941 人民币普通股        257,178,941

潍坊市投资公司                                                      30,871,306 人民币普通股         30,871,306

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                                                22,500,001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1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海七
                                                                    16,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30,000
号集合资金信托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二十五
                                                                    13,085,480 人民币普通股         13,085,48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谭帮文                                                               6,161,898 人民币普通股          6,161,898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
托稳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4,330,088 人民币普通股          4,330,088
信托计划 1318C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六十七
                                                                     2,969,100 人民币普通股          2,969,10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吉祥 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2,809,1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9,100
金信托计划

李禾                                                                 2,532,458 人民币普通股          2,532,45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说明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01 股股份,占恒天海龙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2.60%;李禾,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外大街营业部信用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担保账户持有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532,458 股,占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0.29%。经咨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因公司股东中存在融资融券业务,故公司
                                股票停牌期间股东人数存在变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变动原因
以公允价值计量                 0.00    1,315,000.00      -1,315,000.00      -100.00 主要系本期赎回金融资产所
且其变动计入当                                                                      致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应收票据             58,491,607.78    14,071,787.20     44,419,820.58        315.67 主要系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43,980,408.41    21,977,200.32     22,003,208.09        100.12 本期在建项目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13,520,092.63     2,379,000.79     11,141,091.84        468.31 主要系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增
                                                                                    加所致
预收款项             56,771,387.31    20,078,056.60     36,693,330.71        182.75 主要系本期生产经营预收款
                                                                                    项增加所致
项 目                  本期             上期
资产减值损失           -520,450.37      -138,300.37       -382,150.00       -276.32 主要系本期转回坏账准备所
                                                                                    致
营业外收支            5,286,125.88       704,787.84      4,581,338.04        650.03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
                                                                                    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2,051,527.66               0.00    2,051,527.66               主要系博莱特公司少数股东
                                                                                    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12日起开始停牌。相关公告见2014年12月12日披露的《恒天
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5。
2015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的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2015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2。
2015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6。
以上公告均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12-117)。2014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潍民初字第 204 号]。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潍坊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
付原告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 15,606,839.81 元,支付相应工程款利息 5,925,435.45 元,本公司
不承担责任,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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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4-030)。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鲁民一终字第 425 号〕的终审
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88,478.00 元,由上诉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
终审判决.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为了有效避免
                                                  未来可能发生
                                                  的同业竞争,中
                                                  国恒天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恒天”
                                                  或“本公司”)承
                                                  诺如下: (1)
                                                  本次收购完成
                                                  后,*ST 海龙与
                                                  本公司或本公
                                                  司实际控制的
                                                  其他企业存在
                                                  一定程度的同
                                                  业竞争或潜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中国恒天集团 同业竞争。在符 2012 年 11 月 21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诺                                  有限公司      合中国证券市 日
                                                  场政策法规及
                                                  环境要求的前
                                                  提下,本公司将
                                                  力争在本次收
                                                  购完成之日后
                                                  五年内,以适当
                                                  的方式彻底解
                                                  决相关同业竞
                                                  争问题,解决途
                                                  径包括但不限
                                                  于资产和业务
                                                  重组、剥离、合
                                                  并、资产收购、
                                                  资产托管及中
                                                  国证监会和



                                                                                                                 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或)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的其他方式。
(2)本次收购
完成后,除现存
同业竞争关系
外,本公司或本
公司实际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
来不会以任何
形式从事与*ST
海龙构成实质
性竞争的业务,
如本公司或其
控股、实际控制
的其他企业未
来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从事、参
与或入股任何
可能与*ST 海
龙所从事的业
务构成竞争的
业务,本公司应
将上述商业机
会通知*ST 海
龙,在通知中所
指定的合理期
间内,*ST 海龙
作出愿意利用
该商业机会的
肯定答复,则本
公司放弃该商
业机会;如果
*ST 海龙不予
答复或者给予
否定的答复,则
被视为放弃该
业务机会。(3)
本公司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章及《公
司章程》等公司
管理制度的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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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与其他股东
                                                 一样平等的行
                                                 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不
                                                 利用大股东的
                                                 地位谋取不当
                                                 利益,不损害公
                                                 司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接听中小投


                                                                                                               9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资者电话约 16 个/日,为投
                                                                 资者解答了关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情况、退市风险警
                                                                 示的有关情况、重大事项停
                                                                 牌的进展情况等相关问题。

                                                                 报告期内通过深交所互动
                                                                 易为中、小投资者解答了公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公司办公室   其他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司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情
                                                                 况等相关问题。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