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龙: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7-13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5-07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2015 年 7 月 10 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或“恒天海龙”)接到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
天”)通知,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
司协议转让所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5]576 号),同意中国恒天将所持公司 20,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兴乐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兴乐集团”),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73)。
根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
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相关约定,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
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种类:
A 股;股票简称:*ST 海龙;股票代码:000677)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开始
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
在 2015 年 8 月 1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恢复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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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
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
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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