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龙:审计报告(一)2015-09-16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5]11761 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公司”)按照模拟财务报
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拟出售资产及业务模拟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模拟财务报表),包
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7 月 31 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
2014 年度、2015 年 1-7 月的模拟利润表、模拟现金流量表以及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模拟财务报表是恒天海龙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模拟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模拟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模拟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模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模拟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
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模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模拟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天海龙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
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天海龙公司拟出售资产及业务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7 月 31 日的模拟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7 月的模
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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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居忠
中国北京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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