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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2015-09-1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

                                承诺函


    鉴于: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本公司”)拟出售其持有
的除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51.26%股权及对
博莱特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人声明并承诺:
    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




              季长彬                 张志鸿                申孝忠




              郑恩泮                 许   深               李   光




              王德建                 李建新
(本页无正文,仅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




              王东兴                 蒋春兰               张晓丽




              李星华                 党良虎
(本页无正文,仅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马立臣                李月刚                孙   健




           刘长军                王兴华                赵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