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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5-12-3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相关资料,孙健先生、庄旭升先生具备较好的财务、管理

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总经理、财务总监的

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

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孙健先生、庄旭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要求,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孙健先生、庄旭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独立董事:王德健、李光、李建新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