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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2016-04-2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2016年4月25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姜大广先生

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

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姜大广先生任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的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二、相关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发展。



                        独立董事:王德建   李光   李建新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