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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1-11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7-00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天海龙”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季长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
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的 1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正常
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
2000 万元的续贷款,由恒天海龙提供同期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持有博莱特 49%
股份的另一股东潍坊恒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同期反担保,期限 1 年(2017 年 1
月-2018 年 1 月),贷款利率及生效日期以合同签署日为准。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挂网
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