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7-03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旭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庄旭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48,036,158.36 844,385,884.07 0.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3,952,832.99 270,533,215.19 1.2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0,809,671.26 12.61% 412,128,960.05 1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940.82 50.18% 3,419,617.80 181.8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54,669.49 26.72% 3,070,718.63 105.3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7,286,942.57 -358.9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6 50.00% 0.0040 1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6 50.00% 0.0040 18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9% 0.06% 1.26% 0.8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8,2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22,446.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1,746.88 合计 348,899.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5,71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兴乐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15% 200,000,000 0 质押 200,000,000 司 中国恒天集团有 国有法人 10.19% 88,050,247 0 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约定 其他 1.57% 13,600,000 0 购回专用账户 张佑生 境内自然人 1.04% 8,960,000 0 重庆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兴 其他 0.60% 5,151,814 0 国 3 号集合资金 信托 杨成社 境内自然人 0.58% 4,980,000 0 赵静明 境内自然人 0.49% 4,270,301 0 张锦福 境内自然人 0.42% 3,662,390 0 王振均 境内自然人 0.36% 3,103,830 0 张平 境内自然人 0.35% 3,026,8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兴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0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88,050,247 人民币普通股 88,050,2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 1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00,000 购回专用账户 张佑生 8,9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960,00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 5,151,814 人民币普通股 5,151,814 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国 3 号集合资金信托 杨成社 4,9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80,000 赵静明 4,270,301 人民币普通股 4,270,301 张锦福 3,662,390 人民币普通股 3,662,390 王振均 3,103,830 人民币普通股 3,103,830 张平 3,026,800 人民币普通股 3,026,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说明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张佑生先生共持有 8,960,000 股股份,其中通过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担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保证券账户持有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3,820,000 股股份,占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总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本的 0.442%。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张佑生先生在报告期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约定购回9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0.112%,截至报告期末,张佑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8,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60,664,468.59 104,993,174.60 -44,328,706.01 -42.22% 采购付款现汇比例比期初增加所 致 应收票据 46,648,510.00 31,224,811.38 15,423,698.62 49.40% 承兑汇票比例比期初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 51,619,606.72 24,115,045.25 27,504,561.47 114.06% 采购预付款比期初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2,444,785.83 1,879,680.04 565,105.79 30.06% 支付关税比期初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476,376.15 4,770,809.00 -2,294,432.85 -48.09% 出口退税比期初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13,439,713.45 0.00 13,439,713.45 技改项目支出比期初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73,770,000.00 53,800,000.00 19,970,000.00 37.12% 较期初新增潍坊银行借款1997万 元所致 应交税费 5,399,487.80 2,817,583.84 2,581,903.96 91.64% 本年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出口免 抵计提地方税金比期初增加所致 预计负债 315,158.81 3,690,567.95 -3,375,409.14 -91.46% 报告期内支付股民赔偿款所致 项目 本期 上期 财务费用 4,841,342.27 1,946,897.30 2,894,444.97 148.67% 去年人民币贬值,汇兑收益增加; 本年人民币升值,汇兑损失同比增 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920,301.23 6,018,588.36 -4,098,287.13 -68.09% 去年同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 收回前期计提坏账,上述两个原因 导致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所致 投资收益 206,072.65 153,493.79 52,578.86 34.25% 安丘农商行分红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998,999.90 141,926.93 857,072.97 603.88% 本年对废布进行修复后出售,形成 营业外收入,南厂拆除收入同比增 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318,353.85 629,368.39 -311,014.54 -49.42% 质量索赔同比减少所致 项目 本期 上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 -37,286,942.57 14,401,332.31 -51,688,274.88 -358.91% 支付的材料款同比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 206,072.65 153,493.79 52,578.86 34.25% 安丘农商行分红同比增加所致 入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 21,930,946.54 1,196,762.27 20,734,184.27 1732.52% 技改项目付款同比增加所致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21,724,873.89 -1,043,268.48 -20,681,605.41 -1982.39% 技改项目付款同比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筹资活动现金流 73,770,000.00 53,800,000.00 19,970,000.00 37.12% 本期新增潍坊银行借款1997万元 入小计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17,907,027.31 -1,853,488.34 19,760,515.65 1066.13% 本期新增潍坊银行借款1997万元 现金流量净额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弘卓业与兴乐集团之恒天海龙合作协议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兴乐集团发来的《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 公司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提及恒天海龙可能涉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兴乐集团可能 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法律诉讼的风险。鉴于兴乐集团对《合作协议》的有效性存疑、可能引起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相 关违约风险及法律诉讼风险,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披露了相关公告。详情请参看2016年1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挂 网公告《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16-062。 2016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给兴乐集团的关注函,并要求兴乐集团于2016年12月29日回复关注函中的相关内容, 兴乐集团于2016年12月28日将关注函的相关内容予以回复,详情请参看公司2016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的相关信 息。 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分别发给中弘卓业与兴乐集团的关注函,要求中弘卓业与兴乐集团分别于2017年1月6 日前回复深交所。 2017年1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回复函、《关于对恒天海龙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兴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回复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 有限公司之间转让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17年1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江苏义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相 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兴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及相关诉讼文件,《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要求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 京03民初138号《民事裁定书》,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兴乐集团、虞文品、虞一杰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答辩状》,要求驳回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上述管辖权异议上诉,本案移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理。” 2017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兴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京民辖终216号, 《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3民初138号民事裁定书; 二、本案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17年9月29日,公司收到兴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 京03民初138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准许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愿撤诉。” 2017 年 10 月 7 日双方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并同意此后任何一方均不就《合作协议》及其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质押协议等)向对方主张或提出任何权利要求,兴乐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虞文品。 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关于所提供 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 关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 不涉及重组 禁止期的说 明;关于与上 市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的承诺;关于 拟出售资产 权属情况的 大连尚龙投 承诺;关于职 资控股有限 工安置相关 公司;恒天海 承诺;关于提 2015 年 11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龙股份有限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供债务交割 02 日 公司;恒天纤 支持相关事 维集团有限 项的承诺。承 公司 诺详情请参 看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发布 于巨潮资讯 网的挂网公 告《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 于重大资产 出售相关承 诺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 号:2015-149。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了解公司控股股东诉讼进展情况、经营 2017 年 7 月 1 日-9 月 3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业绩情况、资产重组情况。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