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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9-019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3.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5 日 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 年 4 月 25 日 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9年4月24日15:00—2019年4月25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职工之家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对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7人,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4,609,1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9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288,101,5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34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人,代表股份6,507,6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6,558,9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75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6,507,6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532%。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417,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5956%;

    反对735,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495 %;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154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367,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8336%;

    反对735,13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82%;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2%。


                                   -2-
   (2)表决结果:通过。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411,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5935%;

   反对741,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16%;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154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36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7391%;

   反对741,33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027%;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2%。

    表决结果:通过。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津
贴)金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342,2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5700%;

   反对1,223,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154 %;

   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14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292,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0.6840%;

   反对1,223,72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6574%;

   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3-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6%。

    表决结果:通过。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456,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089%;

   反对695,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362 %;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154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406,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4312%;

   反对695,93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05%;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3%。

    表决结果:通过。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议
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34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5721%;

   反对80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730 %;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154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298,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0.7785%;

   反对804,33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12.2632%;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3%。

    表决结果:通过。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463,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110%;

   反对689,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341 %;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154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412,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5257%;

   反对689,73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60%;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3%。

    表决结果:通过。
    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353,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5738%;

   反对799,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713 %;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154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303,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
   的80.8578%;

   反对799,13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39%;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3%。

    表决结果:通过。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457,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092%;

   反对1,108,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61%;

   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14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407,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4465%;

   反对1,108,12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8949%;

   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6%。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412,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5938%;

   反对740,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13%;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1549%;



                                   -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362,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1.7542%;

   反对740,33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75%;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3%。

    表决结果:通过。
    10.《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05,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3047%;

   反对1,393,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744 %;

   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0209%;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对本议案采取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也

   未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8.1013%;

   反对1,393,12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2401%;

   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6%。

    表决结果:通过。
    1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3,456,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089%;

    反对695,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362 %;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1549%;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5,406,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2.4312%;

    反对695,93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05%;

    弃权456,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3%。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中强(潍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明      宿秀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恒天海龙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