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9-06-1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作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满,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
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相关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员名单。我们认为: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季长彬先生、孙健先生、何盼倩
女士、徐永忠先生、虞建荣女士、李建新先生、徐天春女士、李建军
先生的个人履历资料,认为上述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
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职
工董事候选人名单,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王德建 李建新 韩雪
二〇一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