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6 月 25 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健先生担任 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 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庄旭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情形,上述人员的 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二、 相关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发展。 独立董事:李建新 徐天春 李建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