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9-05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31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一
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南科技”)发来的《告知函》,康南
科技持有公司的2亿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 否为 控
占 其
股 股东 或 占公司 司 法 冻
股东名 本次解除冻结 所 持 冻结
第 一大 股 总 股 本 起始日 解除日 结 执 行
称 股份数量(股) 股 份 原因
东 及其 一 比例 人名称
比例
致行动人
温州康 200,000,000 100% 23.15% 2019 年 2019 年 辽 宁省 沈 详 见
南科技 10 月 31 12 月 31 阳 市中 级 备注
有限公 是 日 日 人民法院
司
合计 200,000,000 100% 23.15%
备注:因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执行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辽民初字第4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亿股股票已于2019年10月30日依法过户
至康南科技。但因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
院要求康南科技在异议审查期间暂不转让公司股票,并将康南科技所持公司2
亿股股票协助执行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1
累 计 被 冻 结 占 其 所 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温州康南科 200,000,000 23.15% 0 0 23.15%
技有限公司
合计 200,000,000 23.15% 0 0 23.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南科技已按照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书执行完成股份解冻事项。康南科技因上述事项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的公司股票共计2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5%,已全部解除
司法冻结。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康南科技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司法
冻结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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