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6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0-00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15 日 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 年 1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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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 名,代表股份数
288,066,2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33.341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2 名,代表股份数量 5,493,1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35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中强(潍坊)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2,785,0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362%;
反对 77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263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 4,734,85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5.9452%;
反对 774,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05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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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中强(潍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明 宿秀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恒天海龙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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