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提名李文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董事候选人李文祥先生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 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董事候选人李文祥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文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签名: 李建新 徐天春 李建军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