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1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0-02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季长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拟与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
帘子布技改项目需要,拟向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经纬纺机”)
采购直捻机 7 台,金额 1116.5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博莱特与宜昌经纬纺机此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交易详情请参看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季长彬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拟与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
特”)原材料供应,博莱特拟与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纤维”)
建立涤纶聚酯切片采购合作关系,由恒天纤维代理采购涤纶聚酯切片约 10000
吨,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交易详情请参看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季长彬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