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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2021-04-23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永证专字(2021)第 310126 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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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景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奎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