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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2022-08-0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5 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
议案》、《关于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
庄旭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对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姜大广先生、庄
旭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亦
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姜大广先生已取得
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该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
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同
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庄旭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建军   戚安邦    张洪茂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