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友谊: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3-3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1]00413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
大华核字[2021]004143 号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1]004133号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连友谊)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004043 号
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0 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大连友谊管
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
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
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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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1]004143 号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大连友谊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
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
求。
四、编制基础和对分发的限制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大连友谊为满足监管机
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 004043 号审计报告一并
阅读。本报告仅供大连友谊和监管机构使用,且不得分发给除大连友
谊和监管机构以外的机构和人员。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
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刘璐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劲松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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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中营业收
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i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175,772,709.74 /
减: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1,129,660.96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129,660.96 /
其中:停车位的租赁收入 1,129,660.96 / 与主营业务无关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74,643,048.7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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