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拟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的提示性公告1999-06-08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
拟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公告提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724.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49%。经协商,该司决定协议转让其中的197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76%)国有法人股给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成功后,凯瑞达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目前股权转让工作正处于洽商及报批中。该股份能否转让成功,不取决于本公司董事会的意图。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信息披露,使本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能及时了解该信息,公司董事会特做此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做出谨慎判断。
附: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简介
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是于1994年10月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实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司净资产已达2亿元。该司涉足行业有高科技产业、房地产业、餐饮旅游业、商业零售业、文化传播、信息媒介及体育产业等。业务主要分布于北京、天津、深圳、上海、香港等战略性中心城市。该司目前下属企业有9家,主要企业有:北京航天瑞幅机电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粤制药有限公司、八一篮球俱乐部、生命能源科技开发公司等。
特此提示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