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警示性公告 本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交易近日出现异常波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中的有关规定,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目前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下称建安集团)查询,建安集团拟将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与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并已经国家财政部批准。该股权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因建安集团结欠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款项而被其申请保全,现建安集团正与之协商。同时,建安集团无与本公司重组的意向或事实。 二、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