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宏 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2002-05-15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0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2年5月14日在汕头市花
园宾馆会议厅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4人,5人委托其
他董事代表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资产、债务事宜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1、全权处理受托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含1亿元)资产经营管理事宜。
2、全权处理收购、出售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万元)资
产的事宜。
3、全权处理单项债务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000万元)的债务重
组事宜。
以上三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该项决议须
经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二、通过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决定免去芮奕平、周应齐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
三、决定于2002年6月16日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
下: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如下事项:
1、全权处理受托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含1亿元)资产经营管理事宜。
2、全权处理收购、出售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万元)
资产的事宜。
3、全权处理单项债务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000万元)的债务重
组事宜。
以上三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5月16日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02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汕头市花园宾馆会议厅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如下事项:
1、全权处理受托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含1亿元)资产经营管理事宜。
2、全权处理收购、出售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万元)资
产的事宜。
3、全权处理单项债务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000万元)的债务重
组事宜。
以上三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 2002年4月18 日交易结束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本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会议证;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并领取会议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2年6月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5:30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汕头市天山路宏业大楼
3、联系电话:0754-8893332
4、传真电话:0754-8895312
5、联系人:黄钦亮
6、邮政编码:515041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5月16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股东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