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16日召开,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受托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含1 亿元)资产经营管理事宜。 二、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收购、出售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人 民币以下(含1000万元)资产的事宜。 三、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单项债务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 下(含5000万元)的债务重组事宜。 以上三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