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油: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09-08-04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联油 公告号码:2009-066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亚太工贸)
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太华投资)的通知,亚太工贸
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合计增持本公司23,517,72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275%。
具体增持情况见下表:
增持前 增持后
变动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亚太工贸 42,572,200
13.172 43,526,425
13.47 954,225
0.295
太华投资
22,563,500
6.98
22,563,500
6.98
合 计
42,572,200
13.172
66,089,925
20.45
23,517,725
7.275
一、 增持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亚太工贸基本情况
(1)名 称: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253 号
(3)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253 号
(4)法定代表人:段晋华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2
(6)营业执照注册号:620100200014081
(7)税务登记证号码:62010276236867X
(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9)经营期限:2004 年6 月14 日至2014 年6 月13 日
(10)经营范围:机械加工、铸造(不含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建筑材料、
家用电器、音响、汽车配件、农机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服
装批发、零售、商务代理。
(11)联 系 人:陈宝华
(12)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253 号
(13)联系电话:(0931)8465375
(14)传 真:(0931)8465375
(15)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
别
职务 国籍 经常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居留权
俞金花 无 女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俞金兰 无 女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段晋华
无
男
法人代表
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
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未有数额较大的负债,
未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未有担任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6)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5%的情况:无。
2、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基本情况
(1)名 称: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19 号
(3)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19 号
(4)法定代表人:赵惠民3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
(6)营业执照注册号:620100200043108
(7)税务登记证号码:620101686076527
(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9)经营期限:2009 年5 月5 日至2019 年5 月4 日
(10)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并购重组、企业托管及能源投资、矿业投资、
房地产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农林种植(不含种苗)
(11)联 系 人:赵惠民
(12)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19 号
(13)联系电话:(0931)8473712
(14)传 真:(0931)8473712
15、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
别
职务 国籍 经常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居留权
赵惠民 无 男
法人代表
兼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杨武 无 男 副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只有两名负责人,公司未设董事。该负责人最近五年内
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事项,未有数额较大的负债,未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未有担任破产清
算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6)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5%的情况:无。
3、2009 年5 月5 日,亚太工贸与太华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
太华投资与亚太工贸共同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性和持续经营性,太华投资同意就
本次收购采取一致行动,行使与亚太工贸一致的表决权。因此,太华投资构成亚
太工贸本次收购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方式
1、本次增持前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2009年4月2日,亚太工贸通过持有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大4
市)100%股权,受让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32,220,200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7%(详见2009年4月17日亚太工贸披露的《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2)2009 年4 月24 日,亚太工贸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受让本公司原第三大股
东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所持有的1,035.20 万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02%(详见2009 年4 月28 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1)2009 年5 月10 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12 号
天辰大厦709 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北京瑞平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
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天津燕宇持有本公司22,563,50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占本公司股份总股本的6.98%,太华投资作为亚太工贸的一致行动人,以7350
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本公司22,563,500 股股份。
太华投资付清所有应付拍卖款后,于2009 年6 月29 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
法院(2008)高执字第158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天津燕宇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的22,563,500 股*ST 联油(代码000691)股份归兰州太华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所有。该股份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时起转
移。二、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产权过户
手续。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详见2009 年7 月3 日关于第二大股
东股权转移的公告)。目前,太华投资正在办理该股权的过户事宜。
(2)2009 年6 月22 日至2009 年7 月3 日,亚太工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在4.24 元至4.51 元之间购得954,225 股流通股,其中于6 月22 日购得
931,817 股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88%;7 月3 日购得22,408 股流通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7%;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95%。
三、其他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亚太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
66,089,92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5%。其中:
1、2009年4月2日,亚太工贸通过持有北京大市100%股权,受让本公司原第
一大股东北京大市32,220,2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97%。该股权因被质押冻结,还未过户到亚太工贸。
2、2009年4月24日,亚太工贸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受让本公司原第三大股东
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所持有的1,035.20万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02%。该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3、2009 年5 月10 日,亚太工贸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通过竞拍,以73505
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天津燕宇持有本公司22,563,500 股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股本的6.98%。目前,太华投资正在办理
该股权的过户事宜。该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4、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7月3日,亚太工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在
4.24元至4.51元之间购得954,225股流通股,其中6月22日购得931,817股流通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88%;7月3日购得22,408股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7%;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95%。该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5、由于尚未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截至本公告日亚太工贸及一致行动
人太华投资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2009年8月4日,本公司收到亚太工贸及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来
函,亚太工贸及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承诺在2009年8月19日前披露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督促增持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时披露《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