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201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2010-05-2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和海南证监局《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
定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09]61号)文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公司201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权益保障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三)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沟通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
低沟通成本;
(四)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董事会秘书处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事务。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
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财
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及其他相关机构。
(二)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
报告)、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广告、媒体或报刊等宣
传资料等。2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为:公司的发展
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公司依法可以
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
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
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
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四、201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
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
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答复投资者的电话、邮件、传真询问,应做到以下几点:
1、在公司运作规范、经营管理透明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确定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898-68528293,确保工作时间有人接听电话。
接听电话人员做到态度和蔼,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对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
议,做好记录,及时转达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工作人员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对
有可能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内容,在公司未发布
前,不得泄露。
4、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根据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认真做好股东大会
的登记、安排组织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披露股东大会通知的地址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会议。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及工作人员不得
向参会者披露任何未披露的信息。股东大会过程中如对到会的股东进行自愿性信
息披露,公司应尽快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披露该信息。
5、随时关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对互动平台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按规定时
限给予认真答复。
6、投资者通过其它公共媒体或网站信箱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公司应根据实
际情况,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通过公开回复或邮件解答3
有关问题。
7、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
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实施有效的处理方案。
8、通过股东大会、接待来访、答复询问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接受投资者
监督。
9、关注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准备。在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
异常波动时,公司立即自查是否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各方
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发生危机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危机负面影响降至最
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0、加强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保管等工作,档案文件内容至少记载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建议、意见等;
11、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