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6-09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0-025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6 月7 日
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 年6 月9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以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一亿元投资款项进行立案追讨
的议案》。
2007 年8 月18 日,本公司和北京小井顺达商贸有限公司(下称:
小井顺达)、满志通、蓝景丽家物流有限公司四方签订了《北京蓝景
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详见2007 年8 月22 日
披露的相关公告),约定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下称:
蓝景丽家)的注册资本由200 万元增加至6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
资3000 万元,占增资后蓝景丽家50%的股权。增资后蓝景丽家股本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 所持股份比例
本公司 现金 3000 万元 50%
小井顺达 现金 2500 万元 41.67%
蓝景丽家物流有限公司 现金 300 万元 5%2
满志通 现金 200 万元 3.33%
根据协议约定,2007 年8 月31 日,本公司将3000 万元投资款
以电汇形式汇入蓝景丽家在北京中信银行新光支行的账户。
2007 年10 月18 日,本公司决定和小井顺达一起再次对蓝景丽
家追加投资14000 万元(详见2007 年9 月2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追加投资后蓝景丽家的注册资本由6000 万元增加至20000 万元,其
中本公司追加投资7000 万元,占增资后蓝景丽家50%的股权。小井
顺达追加投资7000 万元,占增资后蓝景丽家47.5%的股权。追加投
资后蓝景丽家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 所持股份比例
本公司 现金 10000 万元 50%
小井顺达 现金 9500 万元 47.5%
蓝景丽家物流有限公司 现金 300 万元 1.5%
满志通 现金 200 万元 1.0%
根据协议约定,2007 年10 月22 日,本公司将7000 万元以电汇
形式汇入蓝景丽家在北京中信银行新光支行的账户,但小井顺达公司
未能如期支付投资款项。
综上所述,2007 年8 月至2007 年10 月,本公司分两次共向蓝
景丽家投资人民币1 亿元,上述投资款也全部电汇到了蓝景丽家帐户
上。
本公司投资蓝景丽家后,2007 年8 月28 日,蓝景丽家与北京万
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万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
北京万佳开发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大街171 号底商8-1-3、
8-1-11 号面积为11151.17 平方米的房产。但预付了5500 万元的购3
房款后,至今未取得房产,也未追回预付款。
2007 年10 月24 日,蓝景丽家又出资7000 万元收购北京大钟寺
精品家具建材家装有限公司99%的股权,但至今却未办理相关工商过
户手续,也未追回其7000 万元的投资款。蓝景丽家既不能依法行使
股权权利,也未给我公司带来效益,还给我公司在2008 年度带来亏
损。
2008 年至今,我公司无法联系到蓝景丽家任何工作人员,也未取
得蓝景丽家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的财务报表。
为了进一步维护本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授权
公司经营班子,就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一亿元
的投资款项尽快催促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追讨,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
的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