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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太: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1-04-21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0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报告期任职时间      加董事会                                     备   注
姓   名                                        (次)    席(次) (次)
                               会议次数
 蔡文浩    2010.1.6-2013.1.5      9              9          0       0      含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
 刘 钊     2010.1.6-2013.1.5      9              9          0       0
                                                                           的董事会会
 殷广智    2010.1.6-2013.1.5      9              9          0       0      议

     二、201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 2010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①《关于选举梁德根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②《关于聘请
 安双荣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人员的议案》;④《关于聘请李志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⑤《关于董
 事会秘书由董事长兼任的议案》;我们都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201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在审议
 《对2008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的议案》时,我们发表了如下独
 立意见:公司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和财务状况,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也能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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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没有泄
漏公司的内幕消息,也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我们还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和独
立判断能力,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敦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 2010 年度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对公司的了
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我们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公司所提供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研究、审
核,积极参与讨论并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发表独立见解,在董事会科学决策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
    3、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2011年的工作
    2011 年,我将更加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
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全面
了解公司的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
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做出自身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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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文浩   刘钊   殷广智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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