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11-09-29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1-02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4月2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
市)的股东魏军先生、赵伟先生与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亚
太)签订了《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相关约定:经
三方友好协商,魏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北京大市52%股权和赵伟先生将其持有的北
京大市48%股权转让给兰州亚太,兰州亚太通过持有北京大市100%股权,受让北
京大市持有的本公司32,220,2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体公司总股本的
9.97%,兰州亚太成为本公司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详见2009年4月17日亚太工贸
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兰州亚太与魏军、赵伟先生签署北京大市 100%股权的受让协议后,兰州亚
太一直与魏军、赵伟先生协商办理北京大市现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
码证、公司公章、公司合同章、公司财务专用章等所有证、章的移交事宜,但由
于魏军、赵伟先生一直没回应,此事项也一直未取得进展。
2009年11月11日,本公司收到北京大市的回函确认:“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环球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对北京大市破产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24日作出(2009)
一中民破字第10110号民事裁定,立案受理了北京大市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大市破产管理人(详见2009年11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大市仍未完成相关的工商过户手续,同时北京大市持有
本公司 32,220,2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中。因为涉及破产清
算,北京大市的所有证、章现均已全部移交至北京大市的破产管理人手中。
经和北京大市的第一质押权人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协商并签定《债权
转让协议》,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已将北京大市持有本公司 32,220,2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质押权随主债权一起转让给了兰州亚太的关联方兰州
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北京大市的第一质
押权人。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密切关注北京大市破产的最新进展情况,并根据信息披露
的相关法规及时进行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