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6-27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2-02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三) 上午 10:00 时
2、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 15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德根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2人,代表股份数39,588,006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2.2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3、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魏永柏律师、夏子欣律师现场见
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补选人龚成
辉先生、李继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1、补选龚成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
表决结果:同意 39,588,006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补选李继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588,00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永柏、夏子欣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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