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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关于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0-28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2-032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本公司对合营公司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下称:蓝景丽家)的
长期股权投资系 2007 年 8 月 22 日与 2007 年 9 月 15 日分两次对其增资时取得,本公司
共出资 1 亿元,占蓝景丽家公司注册资本的 50%。由于蓝景丽家一直无实际生产经营,
而且自 2008 年起本公司无法取得该公司财务报表。根据蓝景丽家公司的实际情况,2009
年,本公司对持有蓝景丽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提了 7000 万元的减值准备,并追
溯调整了 2008 年度会计报表。调整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99,899,564.90 元, 追
溯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29,899,564.90 元。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兰州亚太)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对本公司承诺:
“你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经计提减值准备 7000 万
元并追溯调整后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帐面价值为 3000 万元。鉴于该公司在原海南联合
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时期正常经营已停止多日,无法向你公司提供正确及时
的财务数据,你公司正在通过有关手段向相关人员追查,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预计可收
回 3000 万元。经我公司董事会商议决定:积极协助你公司向有关责任人追讨属于你公
司的相关资产;如日后确实无法追回时,协助你公司处置该项投资,并保证对你公司追
偿、变现处理后达不到 3000 万元的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以现金或资产的形式,全额补
偿给你公司。”

    2010 年 6 月 9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
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一亿元投资款项进行立案追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就本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一亿元的投资款
项申请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追讨,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公安部门仍未对蓝景丽家投资资产追讨的事项进行立案侦查,本公司也正在
积极与监管部门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使该案件早日立案解决并消除
该事件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二 、 本公司账面无形资产 ( 位于内蒙古通辽珠日河牧场土地使用权 )原值为
134,597,255.00 元,系本公司 2001 年进行资产置换时取得,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已摊销 20,209,553.51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287,789.77 元,调整前的账面价值为
113,099,911.72 元。由于该项土地沙化现象严重等原因,一直无法为本公司创造效益。
2009 年,本公司对其计提了 10,000 万元的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了 2008 年度的会计报
表。调整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 13,099,911.72 元。
    2010 年 4 月 20 日,兰州亚太对本公司承诺:“你公司持有内蒙古通辽市无形资产,
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为 12,780,401.68 元。在原海南联合油
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时期已无法提供任何经济利益流入,你公司根据目前掌握
的信息认为未来如果需要处置上述资产预计可收回的金额可覆盖上述无形资产的帐面
价值。我公司作为你公司主要股东,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决定:积极协助你公司处置该项
资产;如在变现处理后,达不到 12,780,401.68 元的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以现金或资产
的形式,全额补偿给你公司。”

     本公司拟对内蒙古通辽珠日河牧场土地使用权按照出租和整体转让两个方案进行
处置,但均因价格问题和土地沙化日趋严重,而未能完成。下一步,公司经营管理层将
加大招商及处置力度,尽快盘活此项资产。
    三、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天津绿源)于2003
年10月及2005年6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下称交行天津分行)、中
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下称:农行金信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其中向交
行天津分行借款1980万元,向农行金信支行借款4480万元的,本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
供了连带责任保证。由于天津绿源逾期未能全部偿还上述借款,上述两银行以连带责任
对本公司提起了诉讼。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天津绿源逾期担保本金余额为:
交行天津分行770万元,农行金信支行2253万元。经本公司与交行天津分行、农行金信
支行两银行代理人积极接洽谈判,两银行同意就上述借款需本公司偿还的本息金额做出
让步。
    2010年11月19日,为了有效解决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
的债权债务问题,兰州亚太对本公司承诺如下:
    将积极协助本公司就偿还交行天津分行、农行金信支行两银行逾期担保金额本息限
定在 2000 万元以内,如果最终还款额度超过 2000 万元,该超额部分,兰州亚太可用现
金或资产形式代为承担;同时,本公司应将该代偿部分对天津绿源的追偿权利转让给兰
州亚太,兰州亚太不再向本公司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天津绿源目前仍处于破产还债阶段,由于天津绿源债权人对天津绿源资产拍卖款的
分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天津绿源的破产清算还尚未完成。
    兰州亚太的上述承诺已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会议及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0 年 4 月 28 日、2010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都尚未履行,在未履行完毕之前,上述承诺将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