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08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3-004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5 日以传真及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
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并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并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并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113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1,137.21 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度实现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拟定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2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国富浩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201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国富浩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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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依据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拟签署的《审计事务约定书》的约定,公司 2013
年度拟支给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35 万元(不含
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六、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201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龚成辉、梁德
根、安双荣、李继彬、刘鹤年、张文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蔡文浩、刘钊、殷广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公司已对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
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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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文浩、刘钊、殷广智对上述议案及提名发表了
独立意见。
十、董事会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4月2日上午9:30分在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15楼会议
室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2013年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龚成辉,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6 年至 2009 年任兰州
亚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兰州亚太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龚成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梁德根,男,汉族,中共党,。本科学历,经济师。 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兰州亚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4
月在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任海南亚太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德根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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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3、安双荣,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9 年 1 月至 2009 年 1 月
在上海新专工贸有限公司兼任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今在上海安子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担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海南亚太实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董事会秘书,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8 月
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任任海南亚太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安双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4、李继彬,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兰州市规划局局长,2007 年 2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兰州市政协副主席,2012
年 2 月至今担任甘肃省丝绸之路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继彬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5)刘鹤年,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2003 年至今
在甘肃百盛广告公司任策划总监。2010 年 1 月至今任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刘鹤年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6)张文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甘肃省消防总队任参谋长;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甘肃省消防总
队副总队长;2009 年 7 月退休。2010 年 1 月至今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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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7)蔡文浩,男,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兰州商学院教
授,省级重点学科国际贸易学学科负责人。2006 年9 月至2008 年9 月,挂职担
任陇东学院院长助理;2008 年11 月至今,担任兰州商学院教授。2009 年6 月
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2009年6月至今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蔡文浩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8)刘钊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兰州交通大学工程硕
士;高级审计师、高级策划师、注册会计师。1999 年至今担任甘肃天行健会计
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职务;2007 年 2 月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2009 年 6 月至
今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钊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9)殷广智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律师,1994 年 7 月
参加工作,1999 年取得律师资格,2006 年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一级,2008 年
经深交所培训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先后在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证券金
融部及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0 年 1 月至今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殷广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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