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4-04-08
海南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或“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
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相关事项有关的详尽
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事前进
行了认真审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
现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
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文浩 刘钊 殷广智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