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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7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4-01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以传真及
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贾宏
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芳
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刘钊先生、蔡文浩先生、殷广智先生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人员简历

    1、贾宏林,男 ,1965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6 年以前在甘肃
省财政厅工作;1996 年 3 月至 2006 年 10 月在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工作;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在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浩元会计师事务
所任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在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贾宏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2、张芳霞,女,汉族,1975 年出,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
2005 年 4 月至 2008 年 11 月在西北铁合金厂从事财务主管工作并任财务科长;
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1 月在甘肃茂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并任审计部
主任;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现为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甘肃分所工作。
    张芳霞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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