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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5-04-3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1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备   注
   姓    名                 (次)    席(次) (次)
                会议次数                                  加会议
    刘   钊        9          9            0     0          否
    殷广智         9          9            0     0          否
    郑金铸         4          4            0     0          否
    蔡文浩         5          5            0     0          否
    二、2014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4 年 2 月 4 日,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我们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
    3、2014 年 4 月 16 日,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我们分别为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2013 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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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案、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及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会议,我们对公司更
换独立董事及补选菫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七次会议,我们对此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4 年
半年度报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8、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九次会议,我们对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没有泄漏公司
的内幕消息,也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我们还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和独立判断能力,
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敦促公司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 2014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对公司的了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权益。
       2、我们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公司所提供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的研究、审核,积
极参与讨论并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发表独立见解,在董事会科学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
       3、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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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2015年的工作
    2015 年,将继续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定
健康发展。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文浩   刘钊   殷广智、郑金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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