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关于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进行陈述及申辩的补充公告2015-11-21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5-063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
进行陈述及申辩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或者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近日
我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处罚字[2015]171 号)(详见 2015 年 11 月 20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条之规定,就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人
员实施的行政处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公司在 2015 年 11 月 19 日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中表
示公司将不进行陈述及申辩,不要求举行听证会。现经公司再次慎重研究决定,
将就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相关拟处罚措施进行陈述及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公司部分相关人员也将进行陈述、申辩及听证。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披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