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提名方文彬先生、马建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4、同意将方文彬先生、马建兵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金铸、殷广智、刘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