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04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5-104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
3、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2 月 22 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宜必思酒店 3 楼会议室。
5、召集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双荣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1 人,代表股份 55,070,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4%。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数 49,454,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数 5,615,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37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补选李志刚先生、李克宗先生、张业先生、王强先生
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1 补选李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688,54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0.23%,李志
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4,15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票总数的 4.17%。
1.2 补选李克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688,54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0.23%,李克
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4,14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票总数的 4.17%。
1.3 补选张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688,54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0.23%,张业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4,14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票总数的 4.17%。
1.4 补选王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688,53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0.23%,王强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4,14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票总数的 4.17%。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补选方文彬先生、马建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2.1 补选方文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688,54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0.23%,方文
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4,14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票总数的 4.17%。
2.2 补选马建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688,54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0.23%,马建
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4,14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票总数的 4.17%。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补选田银祥先生、罗晓平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
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3.1 补选田银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688,54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0.23%,田银
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4,14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票总数的 4.17%。
3.2 补选罗晓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688,53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票总数的 90.23%,罗晓
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34,14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票总数的 4.1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永柏、张光
3、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