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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并相应追溯调整2011年度会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6-04-27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计提减值准备并相应追溯调整 2011 年度会计报表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
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并相应追溯调整 2011 年度会计报表的议
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相应追溯调整 2011 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相应追溯调整 2011 年度会计报表是为了公允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计提减值准备并相应追溯调整 2011 年度会计报表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钊、方文彬、马建兵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