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16-04-3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公司 2015 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我们认为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
刘钊、方文彬、马建兵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