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5-20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6-04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
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将有关事项
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
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2 日-2016 年 5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
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宜必思酒店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及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 见 2016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16 年 5 月 20 日 16: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3 日-2016 年 5 月 20 日(其间交易日的 9:00-11:00
或 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156 号亚太名苑 2406 室(邮
编:730000)
7、传真登记号码:0931-8439763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亚伟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156 号亚太名苑 24 楼
邮政编码:730000
电 话:0931-8439763
传 真:0931-8439763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1;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亚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如有)议案外的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00
4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不
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
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6 年 5 月 23 日在甘肃
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宜必思酒店 3 楼会议室召开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议案 表决情况
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 3
参加现场会议回执
截至 2016 年 5 月 12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单位(或个人): (签字或盖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