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2016-08-06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6-079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刘钊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凯旋先生为财
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刘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凯旋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二人的任期均自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十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刘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凯旋先生
为财务总监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刘钊先生、王凯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刘钊先生简历
刘钊,男,汉族,1963 年生,中国籍,武汉大学金融专业研究
生毕业,经济学硕士,会计师。1993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兴南(集
团)公司项目合署办任项目经理;1996 年至 1998 年,在兰州三和置
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 至 2001 年,在甘肃汉德投资咨询公司
任董事总经理;2001 年至 2005 年,在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
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同时兼任甘肃证券期货业协会副
秘书长;2007 年至 2012 年,任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会议主
席;2013 年至 2016 年 6 月,在正佳企业集团公司任董事长助理、董
事会办公室总监、行政部总监。
刘钊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钊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
素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八部委联合印发
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凯旋先生简历
王凯旋,男,1973 年生,中国国籍,甘肃联合大学财务会计专
业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甘肃省酒泉糖厂财务部会计,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酒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酒泉敦煌种业百佳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2012 年 8 月
至 2015 年 5 月任武威市敦煌种业种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凯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凯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凯旋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和素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八部委联合印发
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