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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太: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2016-08-06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6-079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刘钊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凯旋先生为财

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刘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凯旋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二人的任期均自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十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刘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凯旋先生

为财务总监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刘钊先生、王凯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刘钊先生简历

    刘钊,男,汉族,1963 年生,中国籍,武汉大学金融专业研究

生毕业,经济学硕士,会计师。1993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兴南(集

团)公司项目合署办任项目经理;1996 年至 1998 年,在兰州三和置

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 至 2001 年,在甘肃汉德投资咨询公司

任董事总经理;2001 年至 2005 年,在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

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同时兼任甘肃证券期货业协会副

秘书长;2007 年至 2012 年,任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会议主

席;2013 年至 2016 年 6 月,在正佳企业集团公司任董事长助理、董

事会办公室总监、行政部总监。

    刘钊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钊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

素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八部委联合印发

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凯旋先生简历

    王凯旋,男,1973 年生,中国国籍,甘肃联合大学财务会计专

业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甘肃省酒泉糖厂财务部会计,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酒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酒泉敦煌种业百佳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2012 年 8 月

至 2015 年 5 月任武威市敦煌种业种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凯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凯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凯旋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和素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八部委联合印发

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