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太:诉讼进展公告2016-11-08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6-103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海口市中
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海南省海口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的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海口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
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截至 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一份有关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上诉案件答辩通知书》和《民事上诉状》:
因原告刘锦不服海口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出上诉。
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