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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太: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05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7-016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并通过决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17 年 4 月 1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
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17 日。
    7. 出席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 87 号中广商务大厦 24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 2017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至 2 项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 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17 年 4 月 20 日 16: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主要经营地兰州办公室,信函上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9 日-2017 年 4 月 20 日(9:00-11:00 或 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 87 号中广商务大厦 24 层(邮
编:730000)
    7.传真登记号码:0931-8427597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瑞华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 87 号中广商务大厦 24 层
    邮政编码:730000
    电 话:0931-8439763
    传 真:0931-8427597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 1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 年 4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7 年 4 月 21 日在甘肃
 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 87 号中广商务大厦 24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海南亚太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
 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议案                               表决情况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