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公开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0-04-23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3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北京大市投资
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函件通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公司 32,220,200 股股权(限售股)将于 2020 年 5 月 7 日 10 时至 2020 年 5 月
8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拍卖。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的相关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其 占公
控股股 是否为
股东 本次涉及股 所持 司总 拍卖
东及其 第一大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名称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人
一致行 股东
比例 比例
动人
北京
北京 大市
2020 年 2020 年
大市 投资 破产
5月7 5月8
投资 否 是 32,220,200 100% 9.97% 有限 财产
日 10 日 10
有限 公司 拍卖
时 时
公司 管理
人
注意事项:
(1)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当天该股票的收盘价乘以股
票总数,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而非实际起拍价;
(2)本次拍卖股份起拍价为拍卖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保证金为
1000 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50 万元及其倍数;
公开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发布于淘宝网拍卖平台的拍卖公告,详情请登录
https://sf.taobao.com 查阅。
2、发生本次拍卖的原因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 0108 破申 30-1 号《民事裁定
书》及(2018)京 0108 破 11 号《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
中咨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7 日 10 时至 2020 年 5 月 8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开
拍卖。
二、本次被公开拍卖股份的其他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
份 32,220,200 股(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7%,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
本次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拟被公开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32,220,200 股(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97%。
三、本次股份被公开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
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