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芳平)2020-04-2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芳平)
作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9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
合法权益。
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并认真
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2 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会议 未亲自参加会
(次) (次) (次) (次)
议
董事会 5 5 0 0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否
二、2019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的要
求,本人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
上,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带强调事项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2)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的情况;(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6)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7)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信托贷款暨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
2、2019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上,
本人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
上,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3)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
4、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
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11 月 1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
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审议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利用参加现
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的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日常运
作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深入调研,监督公
司内部审计等制度的制订、实施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交流、问询,及时掌握公司各重大事项进
展等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一)关注信息披露、公众舆情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公众舆情等情况,对公司各项信
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
关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为投资
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二)关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本人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监
督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反应公司的
财务运行状况,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自觉加强了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
法律法规和监管材料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
四、其他事项
1、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2020 年的工作
2020 年,本人将继续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还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
发展。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芳平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