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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5-26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亚太实业
     股票代码:              00069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新时代大厦6楼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时代大厦6楼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二O二0年五月          日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 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6号 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亚太实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太实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己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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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 一 节释义.............…..........…....... …....................… ……………… ….......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川....川 .......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四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12




                                                                                                                   3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 一 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 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 亚太实业           指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破产管
                              指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理人
大市投资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兰州|太华                    指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海淀区法院                    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大市投资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持有上市公司9.97%股份而发生

                                   的权益变动情况
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本            大市投资出具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准则15号》
                                   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 号
《准则16号》                  指
                                   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万元                     指   人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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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 4日作出了(2018)京 0108破申
30-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环球
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的
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2月14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 京0108
破11号《决定书》, 指定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担任大市投资公司管理人。 北京
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 宋全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住权|    任职
                                                            无             管理人
  宋全胜          男         中国      北京市
                                                                           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的公司5 °/o及以上股份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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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公司 )、 北京环球世纪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公司 )、 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益明公司〉 作为大市投资的债权人,以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对大市投资进行破产清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 9 月 4 日作
出了(2018)京 0108 破申30-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北方银通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环球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对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的 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2月14日, 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108破11号《决定书》, 指定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担任大市投资公司管理人。

     本次变动的权益是大市投资持有上市公司9.97%股份而发生的权益。因大市
投资未依法向管理人移交财产、 账簿、 营业执照、 印章、 股票账户管理密码等,
管理人仅是代表大市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非本次变动的权益的真正持有人。

                                                                        “
    2019年12月18日,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5条              在
破产清算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向管理人主张
就该特定财产变价处置行使优先受偿权,管理人应及时变价处直,不得以经债权
人会议决议等为由拒绝。但因单独处置担保 财产会降低其他破产财产的价值而应
                   ”
整体处置的除外 的规定,兰州太华作为大市投资的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债权
人向管理人提出处置大市投资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4月21日,管理人在淘宝网发布了拍卖大市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的 公告。 公开拍卖期间为 2020 年 5 月 7日 10 时至 2020 年 5 月 8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大市投资破产进程,2020年5月7日10时至2020年5月8日12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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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55秒, 大市投资所持有的亚太实业32,220,200股股份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
开拍卖。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己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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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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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市投资持有上市公司32,220 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9.97%。

       2020年5月7日10时至2020年5月8日12时50分55秒,大市投资所持
有的亚太实业32,220,200股股份在海宝网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

       2020 年 5 月 8 日, 兰州太华通过公开拍卖拍得大市投资持有的亚太实业
32,220,200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7%。 成交价199,580,254元。

       2020年5月20日,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兰州|太华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 确认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通过拍卖向兰州太华转让大
市投资所持有亚太实业32,220,200股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公开拍卖的亚太实业32,220,200股股票在公开拍卖前存在质押、司法冻
结等权利限制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质押权人己申报债权,
质押权的债权金额、权利范围、权利实现依照破产程序实现。被拍卖股票原有的
质押应依法解除,通过 司法解冻程序后, 该等股份将不存在被 质押、 司法冻结情
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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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公开拍卖前6个月内,除本次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亚
太实业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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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己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
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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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J

                                                        2020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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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负责人身份证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文本;
        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破产管理人办公地点, 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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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甘肃省兰州市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亚太实业                            股票代码        000691.     sz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管理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
人名称       人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口 减少                            有无 一 致行    有    口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口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 披 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口                         是      口             否   
公司第 一大股                                        上 市 公 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口                    协议转让        口
权益变动方式     固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口                   间接方式转让 口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口         执行法院裁定          口      继承 口                       赠与 口
                 其他        (破产清算拍卖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CA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32,220, 200股
司己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9. 97%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CA股〉
后, 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0股
益的股份数 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口             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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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口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 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 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己得到批
                 不适用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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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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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20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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