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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6-11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

               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进行了认真审核,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铭评估”)作为本
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评估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除为本次交易提供
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交易
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
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铭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
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
参考。中铭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对拟出售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将此评估值作为
拟出售资产评估结果。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论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有评估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具备胜任能力。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
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
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拟出售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
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金辉




    陈芳平




    李张发




                                                       2020年6月10日